HOME 技术文章 易燃易爆场所防爆地面国家规范有哪些?

国家规范对于易燃易爆场所地面是如何要求的(列举最少4条规范)?

1、GB50515《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》中的强制性条款3.1.3条下列场所均应采用导(防)静电地面: 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; 有静电敏感的电器或电子元件、组件和设备的场所; 因人体静电放电对产品质量或人身安全带来危害的场所 同时3.1.5条也强制性规定,凡室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,在采用导(防)防静电地面时,均应全部采用不发火的导(防)静电地面 GB50016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中的3.6.6条,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、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、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。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。
2、GB50222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中的6.0.1条甲乙类厂房,像顶棚、墙面、隔断、地面,装饰装修材料为A1级。
3、GB50037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,工业建筑地面材料应具备抗冲击性能。 GB50352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,建筑物的使用寿命至少为5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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